金牛能源(000937)修改试点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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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30日 10:39 证券日报 | ||||||||
本报记者 潘 峰 金牛能源(资讯 行情 论坛)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5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提案》。 修改后的对价方案仍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2.5股股票。与原先的方案
一是延长了冻结期限。原方案中,邢矿集团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18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而在新方案中,上述冻结期限延长到了24个月。 二是承诺了最低出售价格。邢矿集团承诺,在前项承诺期(24个月)期满后18个月内,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占金牛能源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且出售价格必须高于既定的最低出售价格。当前最低出售价格为8.71 元/股(金牛能源2005年4月29日收盘价格14.43元,按2004年年度分红、资本公积金转增除权调整后的水平)。 不过,在邢矿集团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42 个月以后,其可申请解冻持有的金牛能源全部股份,并严格按照主管部门对资源性企业的要求保持对金牛能源的控股比例。 公告还指出,股权分置改革实施造成的股价变化不进行调整;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当公司因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公司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设定的价格即:8.71 元应按有关公式进行相应的调整。 上述议案尚需经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后方可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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