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电力(600505)今日就公司的关联方担保情况发布公告。公告称,截至2005年4月,西昌电力为股东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共提供贷款担保57900万元;因关联担保需要为太极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7200万元;为关联方所持28305万元股权质押提供履约担保;累计担保发生额95805万元。
公告称,上述担保的关联交易的各项,经过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形式出具董事会决议
,但没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西昌电力称,公司为朝华集团及其关联公司担保以及为太极集团有限公司担保累计发生额95805万元,朝华集团为西昌电力提供担保贷款共计38500万元,太极集团为朝华集团贷款共计30367万元(朝华集团公告显示)。股东单位为西昌电力提供担保贷款,是为扩大主业解决新建电站和输电网络的部分资金问题。西昌电力2003年新增在建工程12057.17万元,2004年新增在建工程28005.3万元,2005年一季度新增在建工程5052.84万元,共计45115.31万元,除部分资金来源由公司资产抵押担保贷款外,大部分资金来源于担保贷款。
西昌电力董事会表示,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属违规担保,违反了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未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议法定程序和没有及时、完整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上述被担保的公司,将积极催促其向银行归还到期贷款,妥善处理好担保事宜,减少公司担保风险。(附关系图两张)
西昌电力同时公告称,公司于2004年12月30日与深圳市商业银行海滨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与此同时,朝华集团于2005年1月4日将其持有的西昌电力社会法人股3712.9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2.5%)质押给深圳市商业银行海滨支行,共同为西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深圳市商业银行海滨支行为期7个月的9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因借款人与银行的债务纠纷,深圳市商业银行海滨支行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诉前保全,深圳市中院冻结了西昌电力在中国农业银行西昌市支行的基本账户。
作者:记者 张喜玉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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