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东质疑深发展独董任职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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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 13:19 证券日报 | ||||||||
本报记者 沈 灵 昨日,本报收到署名为“深发展(资讯 行情 论坛)的一群小股民”的传真,该传真内容对深发展拟任独立董事蓝德彰任职资格提出质疑意见。记者就此致电深发展,并将投资者的质疑转发给深发展有关部门,该公司在接受记者随后的采访时表示,“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应该由职能部门和主管机关进行专业判断,公司上报的方案目前没有打算改变。”
深发展5月18号发布公告,董事会同意蓝德彰辞去董事长职务的同时,提议蓝德彰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下月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投资者认为“蓝德彰独董资格及其独立性与有关规定明显不符”,内容主要: 1、蓝德彰此前任深发展董事长,其独立性不符合规定。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提出明确要求,而蓝德彰在2004年12月14日至2005年5月16日期间担任深发展董事、代理董事长,与该项规定“本人及亲属(含即时与最近一年内)不得在公司任职”不符; 2、诚信尽责不够。蓝德彰任职董事和董事长期间,在当选董事后的第一次董事会蓝德彰即缺席(2004年12月14日),在当选董事长后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05年1月11日)既不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临时主持会议。另外,从深发展5月18日公告所附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候选人声明也可以发现,蓝德彰此前明明在公司任董事长,可该两项声明都竟能“一口咬定”蓝德彰“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深发展及附属公司任职”; 3、兼职过多无法充分履行职责。 对于“深发展股民的一群小股民”的质疑,深发展有关人士仅表示会“对股东的任何合理化建议进行考虑”,目前“并无意修改独董候选人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