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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太前董事长取保候审 掏空上市公司遇法律空白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 11:55 新快报

新太前董事长取保候审掏空上市公司遇法律空白

  大股东挪用上市公司资金不能定罪?

  新快报讯(记者 吴谭)因涉嫌挪用上市公司资金1.7亿、私刻公章违规对外担保而被刑事拘留的新太科技(资讯 行情 论坛)(600728)前董事长邓龙龙20日下午被广州市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不予批准逮捕,不过,这并不意味着邓龙龙就此变成清白之身,广州市公安局还在对邓龙龙实施取保候审,最长期限为一年。

  掏空上市公司遭遇法律空白

  邓龙龙是上月14日被广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的。而个人拘留期限最长不能超过37天,包括拘留期30天,检察院报批期7天,因此,本月20日是邓龙龙拘留期的最后一天。当天广州市检察院认为本案证据不足,不予批准逮捕。但由于广州市公安局已对邓实施取保候审,有关其挪用上市公司资金、私刻公章违规对外担保的问题还会继续追查。目前邓龙龙的辩护律师田子军认为,从本案的情况看,邓不构成犯罪。按刑法规定,挪用资金是指挪用公司的资金给自己与他人使用,其犯罪行为的构成要素是自己和他人。但邓龙龙一案既不为自己,也不为他人,而是为所在公司的股东公司。像这种母公司占用子公司资金的情况,没有被包含在目前刑法挪用资金罪的范畴内。这的确是当前法律的一个空白,但不能据此就放任大股东挪用上市公司资金、掏空上市公司的行为,有律师认为,在法律还未跟上的情况下,对这种行为可以通过判例来加以限制。另外,邓龙龙没有通过规定的程序,冒充上市公司名义向其控制的公司及关联公司提供违规担保在实质上已经给上市公司造成了严重的损害。这是新太科技去年巨亏近6亿元、资金链濒临断裂的直接和主要的原因。

  邓龙龙股权转让暂无进展

  “不能因为邓没有中饱私囊就判其无罪,毕竟新太是上市公司不是其私人财产。”有投资者这样表示。据悉,新太科技方面也已经得到邓被释放的消息。有关人士表示,案子还要查下去,现在也不好表态。公司目前还在和有关银行协商解决违规担保及展期等事宜,“公司将尽最大的努力来解决这些问题。”据了解,目前邓龙龙正忙于与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新太科技的控股股东)的众股东接触,希望重组新太新技术公司,很可能选择将其所持有新太新技术的股权转让出去,不过,暂时还没有听说对这部分股权有意向者。目前,新太新技术欠银行债务为10亿元。(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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