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华集团澄清 未与长虹签收购协议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 14:26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李成) 今天,(000688)朝华集团(资讯 行情 论坛)发布澄清公告称,长虹首次承认收购朝华的报道与事实不符。截至目前,公司董事会没有与四川长虹(资讯 行情 论坛)就收购朝华科技事宜进行过谈判,没有签署任何意向书或协议,也无任何约定,更没有在本月底前签署意向书或协议的安排。 针对媒体的相关报道,朝华集团今天澄清表示,公司已成立债务资产工作小组,着
朝华集团实际控股人为张良宾。截至目前,张良宾的朝华系版图以上市公司西昌电力(资讯 行情 论坛)、朝华集团为核心,有十数家公司之多。2003年,张良宾以12亿元列福布斯百富榜第61位。昨天,朝华集团股价收盘报2.67元,上涨2.69%。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