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大股东为此向股东年会提交临时提案,拟授权董事会办理银行借款事宜
白云机场(600004)控股股东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于2005年4月18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在32亿元额度内办理银行借款事宜的提案》,拟提交公司于2005年5月31日召开的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提案内容来看,该项授权主要为了方便公司顺利完成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有限公司(以下称新机场公司)将广州白云机场航站楼等有关资产移
交股份公司的工作。
原来,白云机场与新机场公司于2005年4月27日正式签署《资产移交协议》。根据该协议,新机场公司将广州白云机场航站楼等有关资产移交股份公司并将于工程决算编制完成后六十日内对移交资产进行结算。经初步估算,移交资产造价大约为60亿元人民币。资料显示,60亿元的移交资产中,新航站楼540789.56万元,附属设施59247.24万元。
据白云机场今日发布的公告来看,目前,白云机场已向新机场公司支付30亿元,还需向其支付约30亿元人民币,上述等支付款项拟通过向银行借款解决。为此,控股股东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根据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出授权董事会在32亿元额度内办理银行借款的提案,提请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讨论。根据提案内容,借款目的是向新机场公司或其权利义务承受人清偿移交资产结算欠款。授权期限为一年,起算时点为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
另据白云机场4月20日发布的公告显示,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005年4月15日下发了《关于注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及明确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产权归属有关问题的批复》。根据该批复,新机场公司将被依法注销,新机场公司注销后,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将并入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原由新机场公司持有的白云机场600万股(占0.6%)国有法人股也将转由集团公司持有。
作者:记者 王璐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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