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药集团前总经理栽于王老吉 受贿案在广州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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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8日 07:20 第一财经日报 | ||||||||
最大受贿金额来自加多宝公司 本报记者 邢少文 冯正军 发自广州 广药集团前高管落马内情真相大白。
5月16日,广药集团原八名管理人员涉嫌受贿一案在广州市中院开庭审理。根据广州市检察院的控诉材料,原广药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广州药业(资讯 行情 论坛)(600332.SH)副董事长李益民于2000年至2004年之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香港加多宝有限公司陈某、邓泽球等人贿赂合计人民币20.9万元、港币329万元、美元2.5万元。其中300万港元与香港加多宝公司租用“王老吉”商标生产红罐“王老吉”有关。 此次窝案指控涉及原广药集团8名管理人员和五家子公司。 昨日(17日),广药集团纪检审计部工作人员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关于李益民及广药集团原董事长蔡志祥案情有关情况采访时表示“这些情况我们都不知道”。 李益民涉嫌受贿370余万元 据广州市检察院指控,2001年8月、2002年8月和2003年6月间李益民先后接受香港加多宝公司陈某贿金300万港元。陈某在其证词中说,早在上世纪90年代,加多宝公司就租用“王老吉”商标,到2003年的时候商标使用权就到期了,陈某要求广药集团把商标使用权加签10年,这个时候李益民以女儿出事为由向他索要300万港元,陈某将钱分三次送给李益民。 2000年至2004年间,广州某装饰工程公司的邓某某趁春节拜年,先后两次给李益民送上了人民币6万元、港币3万元的“利是”(红包),而邓某某所在的公司,则承揽了大量广药集团下属企业的工程。李益民称,这笔钱他在2004年初就已经全部上缴给了单位纪委。 2002年至2003年间,广州某药用包装厂老总王某也先后两次给了李益民各1万美元的“利是”,而该厂负责广药集团旗下100多种药品包装,李益民则称这2万元在事发前已经退回给王某。王某的证言却显示,在退钱之后几天,李益民又打电话称要以“放在你那里的2万美元”兑换10万元港币,因此,这笔贿款并没有在案发前退回。 此外,广药集团窝案的案情中存在子公司管理人员在GMP改造、基建工程建设、原材料采购中存在受贿行为。 据悉,自检察机关调查广药集团窝案以来,广药集团曾与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开展过一场名为预防犯罪的内部反省活动。某子公司代表表示:“在单位内部监管机制存在漏洞的情况下,掌管实权的有关人员如抵挡不住社会上的诱惑,就很容易引发职务犯罪。还有,部分国有企业领导党政职务一肩挑,人财物产供销个人讲了算,缺乏相互之间的监督制约,一言堂拍板决策的后果就容易导致职务犯罪。” 最大受贿金额与王老吉商标有关 事实上,关于王老吉商标租赁问题,之前广药集团某子公司高层曾向记者透露,“不止一位高管在这上面栽了。” 根据记者了解,现时国内“王老吉”商标使用权归两家企业,一为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一为香港加多宝有限公司。1997年,广州药业赴香港上市,作为集团的控制手段之一,广州药业所有子公司的商标所有权上交集团,集团再对商标注册持有者进行变更,子公司按每年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向集团交纳商标使用费。现时王老吉药业每年的商标使用费按年销售额的2%向集团交纳。 王老吉药业一位高层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1997年集团收归商标所有权后,对外租赁商标合同一事我们就不清楚了,具体的租赁价格也不知道。” 据这位高层透露,案中所提到的加多宝公司的负责人陈某是香港某集团董事长,一般居住在香港,而他此前根本不知道李益民与加多宝公司间的事情。 加多宝公司总经理杨国伟的秘书张先生对记者说,他便不清楚李益民与加多宝公司之间的关系,也不知道陈某与广东加多宝公司有什么关系。记者欲联系杨国伟,张先生则称杨国伟出差了。而另据知情人士透露,蔡志祥犯案原因也与王老吉商标使用权租赁一事有关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