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屯河逾亿法人股被续冻 昨日收盘无涨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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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 11:45 证券时报 | ||||||||
银川商行诉伊斯兰国际信托、ST屯河(资讯 行情 论坛)等出质人拆借资金合同案中止诉讼 本报讯(记者 李 烨) ST屯河(600737)今日公告称,深圳市发展银行盐田支行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一案,新疆屯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德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公司社会法人股1.22亿余股、5900余万股被继续冻结。同时银川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伊斯兰国
公告透露,ST屯河于5月16日接到通知,因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市盐田支行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一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将新疆屯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德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公司社会法人股1.22亿股、5924万股继续冻结,冻结期限自2005年5月12日至2005年11月11日止。 ST屯河曾披露了银川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伊斯兰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ST屯河等出质人拆借资金合同纠纷一案。ST屯河于近日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有关《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中止诉讼。 据悉,2003年12月,ST屯河将持有的新世纪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50%的股权质押给银川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多家单位共同为伊斯兰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在银川市商业银行6亿元授信额度提供质押担保。此后,银川市商业银行为伊斯兰国际信托办理拆借10笔,融通资金4.3亿元。银川市商业银行于2004年6月23日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伊斯兰国际信托清偿所欠拆借本金及利息,ST屯河等出质人承担质押担保责任,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ST屯河昨日收盘价2.09元,无涨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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