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平案涉诉6000万挪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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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 08:59 新京报 | ||||||||
公诉方指控万平涉嫌挪用广东金正资金及供货商乐仕嘉货款 本报讯 (记者赵燕平)昨日,金正集团董事长万平案在山西省晋中市法院进行二审。 昨日,该案双方律师围绕两笔资金的定性问题展开了辩论,案子并没有当庭宣判,
此前一审主要是双方提供证据,除了在案件管辖权上有些争论外,没有展开实质性的辩论。而昨天的二审,公诉方和万平的辩护律师关于“万平涉嫌挪用广东金正3209.9万元用于购买杨明贵股权”以及“涉嫌挪用乐仕嘉货款的指控”,展开了辩论。 关于万平涉嫌挪用广东金正3209.9万元资金用于购买杨明贵股权,公诉人提交了三份主要的证据。 而万平的辩护律师杨力则认为,对方的证据缺乏核心的东西,即这些证据不能证明万平在何时、何地通过何种方式挪用了资金。 公诉人提起诉讼的另一笔资金,是关于万平挪用乐仕嘉公款的。ST天龙(资讯 行情 论坛)曾经支付给金正上游供货商乐仕嘉一笔2700万元的货款。 万平家属告诉记者,这起案件的实质是万平同原天龙集团董事长田家俊以及原ST天龙副董事长宋新梅之间的矛盾。 记者昨日与山西省晋中市检察院起诉部取得了联系,该部工作人员表示,具体负责万案的是一位宋姓检察员,其他人对案件不了解,也无法回答记者的问题。截至记者截稿时,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