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牛能源试点方案出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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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3日 11:37 证券日报 | ||||||||
本报记者 张 歆 日前证监会批准4家上市公司作为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企业,其中清华同方(资讯 行情 论坛)等3家公司已公布其试点方案。今日,金牛能源(资讯 行情 论坛)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了其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2.5股股票,且该股份来源自邢矿集团持有的金牛能源股份。在股份支付完成后
公告显示,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金牛能源惟一非流通股股东,拟从其所持有的股份中拿出一部分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以换取其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邢矿集团同时承诺:1.邢矿集团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8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2.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邢矿集团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金牛能源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8个月内不超过5%;3.邢矿集团将根据主管部门对资源性企业的要求保持对金牛能源的控股比例;4.邢矿集团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认为,流通股股东在无须支付现金的情况下,将获得其持有的流通股股数25%的股份,其拥有的金牛能源的权益将相应增加25%。假设其持股成本为5月9日停牌前3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经分红、转增调整后为8.49 元),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金牛能源股票价格下降至6.80元/股(下跌了19.9%),则其所持有的股票总市值与其持股成本相当,即流通股股东处于盈亏平衡点,若股票价格在6.80元/股基础上每上升(或下降)1%,则流通股股东盈利(或亏损)1%。 独立董事杨有红、朱德仁、吴淼和王金华认为,该方案兼顾了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东的利益,而且进行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符合资本市场改革方向,解决了公司股权分置这一历史遗留问题,有利于改善公司股权结构,协同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的利益,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金牛能源拟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6月17日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6月13日-6月17日。金牛能源四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杨有红作为征集人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权。 此外,清华同方今日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作进一步说明。该公司表示,很多投资者来电咨询改革方案的详细情况,且某些媒体刊登的报道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本意不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