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方案详细情况 三一重工为投资者答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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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 12:00 证券日报 | ||||||||
本报记者 张 歆 由于众多投资者来电话咨询三一重工(资讯 行情 论坛)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详细情况,该公司今日发布公告就方案进一步进行说明,主要内容包括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来源、是否进行除权处理、改革方案与公司2004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衔接三个方面的问题。
公司公告称,本次对价支付与上市公司分红派息有本质区别: 区别一,支付的股票及现金来源不同。在三一重工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1800万股股票和4800万元现金的来源是由公司五家非流通股股东共同来支付,不是从公司税后利润或资本公积金中支付。 而上市公司分红派息的股票或现金来源是由上市公司利用其税后利润或资本公积金中来支付。 区别二,公司财务指标是否发生变化。三一重工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本总数、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所有财务指标均不发生变化。 而上市公司分红派息方案实施后,上市公司的股本总数、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至少有部分或全部发生变化。 公司称,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股票不进行除权处理,也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公司还公布了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与2004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衔接:拟先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再实施2004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每10股转增5股派1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