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博通四发起人股东致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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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 10:58 证券时报 | ||||||||
违背三年不转让所持股份之承诺 交大博通四发起人股东致歉 本报讯(见习记者 蔡晓铭) 交大博通(资讯 行情 论坛)(600455)的4位发起人股东在向西安经发国际实业(资讯 行情 论坛)有限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交大博通股权时遇到了一些麻烦———由于违背了交大博通招股说明书中关于核心技术人员持有之股份“三年内不进行转让”的承诺,作为交大博通发起人股东的王卫东、于雷、刘斌和邬树新今日发布公告表示歉
今年4月15日,王卫东等4人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经发国际出让所持有的373.02万股非流通个人股,该部分股份占交大博通总股本的5.98%。在4月15日将交大博通股权出让的共有8位自然人,其中赵桂霞、舒燕伶和孟进娥3人将所持共计534.26万股交大博通股权(占总股本的8.55%)转让给西安交通大学产业(集团)总公司;王卫东、于雷、邬树新、刘斌和郭征旭等5人将所持共计445.75万股交大博通股权(占总股本的7.14%)转让给经发国际。以上股权转让的价格均为4.20元/股。 在交大博通一年前上市时的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自然人股东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三年内不会转让所持股份。招股说明书同时也显示,赵桂霞、舒燕伶和孟进娥分别为交大博通高管李台元、谢晓和张敬朝的配偶,郭征旭则时任交大博通审计部经理一职。 对于之所以要将所持发起人股份转让给经发国际,王卫东等4人在今日的致歉公告中称是因为2004年7月交大博通分销业务被诈骗了6776万元,而为了减少交大博通的损失,西安交大产业(集团)总公司和经发国际分别以3250万元的代价收购了该项债权。为了弥补经发国际在债权收购中可能发生的损失,王卫东等人将所持股份转让给经发国际。对于市场此前关注的技术人员在转让所持股权后会否影响其工作的稳定性一事,王卫东等人表示股权转让后其工作岗位和性质也不会发生变化,将继续为交大博通服务。 尽管对于违背上市之初的承诺表示了歉意,但王卫东等4人以及郭征旭仍于5月9日联名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了《同意王卫东等五名股东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的临时提案》,交大博通董事会审核后认定该提案“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并已同意提交2004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交大博通昨日收盘价7.08元,涨8.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