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5月11电新太科技(600728)公司原董事长邓龙龙因涉嫌挪用资金及私刻公章对外提供担保,目前已被广州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新太科技10日公告了这个消息。据查,邓龙龙已于2005年2月5日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次日证监会即对新太科技进行立案调查。4月1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邓龙龙和董事翟才忠予以公开谴责。4月4日,邓龙龙正式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目前在公司未担任任何职务。4月22日,新太科技公告称,公司对涉及公司名义的违规对外担保和公司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公司占用事项已向公安机关举报。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邓龙龙被刑事拘留可能是新太科技举报的结果。
至于邓龙龙因涉嫌挪用公司资金及私刻公司公章对外提供担保所涉及的资金数额,有媒体报道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刘颖透露大约为2亿元:“2亿元是邓龙龙私刻公章违规担保的估算数额,邓私自挪用公司存单的资金数额还有3.8亿元,部分金额跟前面的2亿元有重合。最终的数额还要等公安部门核查清楚。”
有关资料显示,新太科技和下属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61239万元(含对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其中,对外担保总额为43980万元,占新太科技净资产的52%,对外担保中违规担保共计4098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一些担保被认定是原董事长邓龙龙私刻公章偷偷担保的话,也许会被认定是邓的“个人行为”。
但公司法方面专家甘贵庚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新太科技也许很冤,但是能免责的可能性很小。”因为担保行为的发生,除了董事长私刻公章这一环节外,公司财务部门也要把资金拨付到指定的担保账户。而这一环节,债权人有理由认定是公司行为。“债权人为无过错方,上市公司要为管理上存在的漏洞负一定责任。”
由于第一大股东新太集团占用新太科技巨额资金,这家净资产仅8.77亿元的公司,2004年巨亏5.95亿元,每股收益-2.862元。一季报显示,新太科技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大幅减少8674.72万元,下降58.25%,净利润为负180.22万元。(来源:新华社贾肖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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