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安源股份(600397)控股股东萍乡矿业集团将其持有的该公司13505.6688万股,占总股本的61.39%,作为对新锦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出资,其实质为上市公司收购行为,已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据悉,新锦源于2005年4月27日召开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新锦源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要约收购义务,向除萍矿集团以外的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新锦源为萍矿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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