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江大股东提出两项承诺 3年出售股份不超10%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1日 05:4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此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具体方案是充分征求意见和协商的结果,兼顾了非流通股和流通股股东等各方利益。为表明公司大股东信心,方案特别设定了两项额外承诺。紫江企业(资讯 行情 论坛)董事长李彧对记者表示。昨日,紫江企业召开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具体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会后公司董事长和保荐代表人在第一时间与记者进行了交流。 3年出售股份不超过10%
董事会议结束后的紫江企业仍延续数日来的繁忙状态,在工作人员来去匆匆的证券部一隅,董事长李彧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相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 根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改革方案,在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业绩不被摊薄的前提下,流通股股东将获得每10股送3股的对价。按照当前的股本结构,非流通股股东将支付的股份总数为17899万股。公司称,该对价相当于流通股股东的投资成本下降23%左右,投资者原始投资的市盈率降低,投资风险降低,股息收益率提高,流通股股东得到了实实在在的优惠。 国信证券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的改革方案根据紫江企业的具体情况量体裁衣,制定了个性化条款。为表明大股东对企业长期发展的信心,特别对非流通股的分步上市期限和出售价格设定了两项额外承诺。具体来说,在非流通股分步上市的安排方面,除了所有非流通股股东均按照通知精神做出承诺以外,对紫江企业拥有实际控制权的紫江集团承诺,在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后的12个月期满后的36个月内,通过上证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将不超过紫江企业股份总额的10%,这较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的时间有所延长。在非流通股的出售价格方面,紫江集团承诺,在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通过上证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价格将不低于2005年4月29日前30个交易日收盘价平均价格的110%,即3.08元。 李彧表示,额外承诺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这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给市场带来的压力,更主要的还是向流通股股东表明大股东的信心。据公司经营层了解,紫江集团未来也不太可能会减持其所持股份。 公司的外资发起人股东,目前持有公司总股本21.30%的第二大股东王申氏达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没有做出额外承诺。公司称,股权对价方案应该会在2004年度分红实施后进行。 开到下午1点的董事会 会议一直开到现在,大家连吃午饭都顾不上了。下午一点多钟,紫江企业董事会与会人员才匆匆步出会议室,大家都显得颇为疲惫。经过分歧、讨论、协商……,10股送3股的股权对价方案最终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负责人表示,这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具体方案兼顾了非流通股股东的意愿和流通股股东的承受能力,经过了多轮沟通,是各方利益平衡的结果。据透露,方案形成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对于支付的股权对价数量存在一定分歧,但本着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各方最终形成共识,认可了10送3的对价方案。公司方面同时称,10送3已经是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的底线,从各方面看这个对价都比较合理,没有再次突破的可能性。 李彧还告诉记者,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设计遵循了承认历史、立足现实、着眼未来的原则,从多个方面考虑,充分保护了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在方案制定过程中,公司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征询了有代表性的流通股股东的意见,最后形成的方案也根据他们的声音作出一些调整。 同时,方案获董事会通过也是另一场战役的开始。公司和保荐人将全面投入到与流通股股东一对一、一对多的交流中去。我们考虑采用所有新股发行中会采用的推介方式,比如网上路演、现场推介会等,获得流通股股东的支持是方案最后顺利实施的关键。我们没有所谓的标准,就算是只持有1股的股东,我们也要积极争取他们的认同。 记者 张喜玉 陈建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