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福发对福发投资收益未达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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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 11:36 证券时报 | ||||||||
华先生:请问闽福发(资讯 行情 论坛)A(000547)几个问题: 1、2004年报为何没有福州福发公司的经营成果对照? 2、福州福发公司人员置换是否已经全部解决?
3、燕京华侨大学2002年就已经占用的8000万资金公司有没有解决方案?2003年投资燕京华侨大学9500万元,收益如何取得,为何到现在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意见? 公司答复: 1、公司子公司福州福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2004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51,698,385.18元,实现净利润951,852.83元。2004年本公司来源于该公司的投资收益为950,598.49元,本公司净利润的9.65%。由于来源于该公司的投资收益未达到10%以上,故未在公司2004年报中进行披露。 2、根据福州市政有关职工身份置换工作的意见,公司子公司福州福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于2002年5月进行了职工身份置换解除劳动关系工作。至2004年末,由政府支付的1993年12月1日前职工经济补偿金,公司已全部支付;1993年12月1日至2002年5月28日由企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大部分已支付,其余由于各种原因尚未解决。 3、由于燕京华侨大学前期教学楼建设和教育附属设施所需资金较大,子公司福州尤卡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投资的9500万元和燕京华侨大学向本公司借用的8000万元已全部用于教学楼建设和完善教育设施,现陆续以各种方式取得投资回报。2005年公司通过为燕京华侨大学提供劳务及委托代理招生的形式取得收益详见2005年4月9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司2005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