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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率先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09日 10:03 证券日报

  金牛能源拟送股,清华同方、紫江企业拟支付对价,三一重工拟送股与现金结合

  □ 本报记者 张 歆

  股权分置试点上市公司名单今日正式亮相,这标志着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中国证监会确定金牛能源(资讯 行情 论坛)、三一重工(资讯 行情 论坛)、紫江企业(资讯
行情 论坛)和清华同方(资讯 行情 论坛)为首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公司。

  从4家上市公司初步确定的方案来看,试点方式不尽相同:金牛能源拟采用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送股的方式解决股权分置问题,而非流通股以股份减少的代价获得可流通权,其保荐机构是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同方、紫江企业的非流通股东已经协商一致,同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以获取所持非流通股股份的流通权。这两家公司的保荐机构分别是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三一重工非流通股股东表示愿意采取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一定股份和现金作为对价的方式,在征得公司各类股东同意的基础上,换取其持有的股份上市流通的权利,切实有效地解决公司目前存在的股权分置问题,该公司聘请了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此次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

  四家试点公司均表示,将于近日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议案,董事会将在广泛征求流通股股东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兼顾各方利益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沟通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此外,上述上市公司在公告中提示,股权分置改革可能存在两大风险:一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此次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涉及国有股权变动,须报国务院国资委批准;二是方案尚需经参加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股东大会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另外,金牛能源由于还发行了可转债,具有一定特殊性。该公司表示,2004年年度分红派息及公积金转增股本事宜按原公告照常实施,“金牛转债”转股价格仍按原公告调整。截至2005年3月31日,该公司尚有579083900元可转债在市场流通,若上述可转债全部转为股份,公司总股本将增至48975万股,其惟一非流通股股东邢矿集团所持股份比例将变为66.36%。上述四家公司,今起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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