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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不回避关联交易,监事会没有会议记录
本报记者 刘兴龙
深圳机场(资讯 行情 论坛)(000089)前总经理崔绍先涉嫌诈骗犯罪引起了证券市场的广泛关注,这一事件并不是孤立的,最近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巡回检查中,就发现该公司存在着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多方面的问题,在深圳机场身上,我们看到的是一个职能不清、监督不严,对经营班子奖励决议都能隐瞒的上市公司。
董事越位监事缺失
监管局指出,深圳机场董事会运作中存在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未回避的问题,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向机场集团收购机电公司股权时,机场集团的关联董事未回避表决。又如,第二届董事会第四、九、十四次会议表决经营班子奖金时,该公司兼任经营班子的董事也未回避表决。
另外,深圳机场监事会形同虚设,监管局指出,深圳机场监事会现有的资料无法证明公司监事每次会议前均按时收到了会议通知,另外该公司监事会也缺乏会议记录。
更有甚者,深圳机场竟然隐瞒了部分董事会决议,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关于对经营班子奖励的议案,但该公司董事会决议中未包括此项内容,也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董事面临关联交易而不回避,则审议必然不公;监事不履行自身职责,则监管必然松懈;决议竟然都可以隐瞒不报,那么公司又有什么诚信可言呢?
募集资金安全堪忧
令投资者更为担忧的是,目前,深圳机场在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存在着重大的漏洞。
深圳监管局通过检查发现,深圳机场目前竟然还没有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制度,也缺乏对募集资金使用的跟踪统计机制。并且,机场集团2000年认购配股的实物资产B号候机楼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该公司首发募集资金的主要投入项目A号候机楼未办理房产证书。
另外,深圳机场部分募集资金信息披露有误。例如该公司2001、2002年报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合计数36835万元与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5006万元不一致。
募集资金安全隐患不仅仅在使用制度上的不完善,就连深圳机场《章程》在投资方面也不完整。该公司《章程》第107条仅对董事会风险投资权限有规定,但对包括主业投资在内的其他投资审批权限、经营审批权限均未做具体规定。
大股东越权难治本
除了经营管理上面存在漏洞,监管局还指出,深圳机场在独立性方面也存在问题,与集团之间存在过多关联。
目前,深圳机场的部分人事权仍需得到机场集团的批准。2004年8月23日,机场集团党委会开会决定机场集团、上市公司科级干部聘任问题等,直接侵犯了上市公司《章程》第128条规定的经理职权。
而在该公司2001、2002、2003年报中部分关联方交易及关联方往来款项明细未披露上年同期比较数据,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中关联交易的披露要求。
监管局认为,深圳机场独立性问题主要源自发行上市时的资产分立模式。1997年该公司设立时,深圳宝安国际机场的运营资产被分立为两大部分:以飞机起降跑道为主体的资产留在机场集团,以候机楼为主体的地面服务及其他客货服务资产划归上市公司。这样,机场整体业务资产与完整的生产管理链条被分割属于两家公司,由此造成了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链条不完整,在独立性方面出现了问题。
深圳机场对此表示,从国内外已有的上市机场来看,并不存在唯一的上市模式或运营模式,也难以有统一的标准衡量优劣。但从支持该公司发展的角度出发,机场集团正在积极研究该问题,并尽快实行生产链条闭合,解决生产管理上的不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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