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问金宇集团 利润增长涉嫌炒作高管报酬问题多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 08:10 证券时报 | ||||||||
众所周知,金宇集团(资讯 行情 论坛)(600201)近年的发展势头较好。然而,从该集团近期发布的若干公告看,诸多的反常表现,不禁使人疑窦顿生。 一问:净利润同比增长51%涉嫌炒作? 对比金宇集团200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和2004年年度报告后不难发现:金宇集团在20
二问:业绩持平,管理层的报酬却增加八倍? 金宇集团2004年年报显示,该公司2004年实现净利润4419.99万元,与2003年的净利润4415.41万元相比,大致持平。而金宇集团高级管理层的报酬总额却提高了8倍:从2003年度的98.4万元增至2004年度的803万元,相当于2004年年度净利润的18%;与此同时,金宇集团金额最高的前三名高管或董事的年薪总额提高了12倍:从2003年度的40万元左右增至2004年度的497万元,相当于2004年年度净利润的11.24%。 值得注意的是,在2004年,金宇集团金额最高的前三名董事的年薪总额与金额最高的前三名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总额同为497万元。毋庸置疑,从金宇集团拿走497万元的三位人士既是金宇集团的高级管理人员,又是金宇集团的董事会成员。根据有关规定,董事会成员的薪酬应当交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以上规则的设置,是法律的强行性要求,其目的在于使投资者较好地了解上市公司的运行情况,并能够在董事薪酬的事项上行使自己的表决权。 不禁要问:对于2004年度董事会成员薪酬的问题,金宇集团是如何披露的?金宇集团的股东大会又是在何时批准的? 三问:对2004年补缴税款问题含糊其词? 3月31日,金宇集团发布公告称,呼和浩特市地税局依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要求补缴所得税款3097万元。此消息使金宇集团的股价在公告当天就下跌了5.22%。而在金宇集团随后发布的2004年年度报告中,金宇集团就此事项的解释是“到目前为止,经过多方协调和努力,基本还可享受原定税收优惠政策。” 此种模棱两可的解释,听上去解释得不错,但仔细回味,却等于什么都没说。什么是“基本上”还可享受原定税收优惠政策?投资者目前只知道金宇集团被呼和浩特市地税局追缴巨额税款。至于具体的处理方案是什么?解决到什么程度就叫“基本尚可”?这些问题,在撰写年度报告的人看来,难道不应该让众多的中小投资者知道? 四问:对补缴税款信息的披露是否及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以下任一时点最先发生时,及时披露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事项”):……(三)任何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道或应当知道该重大事项时。” 根据金宇集团被呼市地税局要求补征企业所得税公告所披露的内容,金宇集团被地税局要求补缴税款的时间是在2004年12月,由此,根据上交所的上述规定,对被征缴所得税这一重大事项的披露时间应当在2004年12月。然而,金宇集团对此事项进行披露的时间却是在2005年3月31日。从获得利空消息到正式对外披露,经过了3个多月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金宇集团的管理层做了些什么? (读者 刘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