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提示增发 流通股东出价低者有不获配售可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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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 04:51 深圳商报 | |||||||||
宝钢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600019)今日公布增发新股提示性公告。 公告称,公司本次增发的股票总量为50亿股,其中:向集团公司定向增发国家股30亿股;向社会公众增发社会公众股20亿股。向社会公众增发部分包括向原社会公众股股东优先配售部分和向机构投资者比例配售部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股份将按10:10比例向社会公众股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网下相结合的方式,比例配售部分仅在网下
本次向原社会公众股股东优先配售的股权登记日为4月19日,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持有公司流通股股数超过200万股(含200万股)的原社会公众股股东中的机构账户参与优先配售必须在网下进行。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4月21日9:30~11:30,13:00~15:00;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4月20日9:00~18:00,以及4月21日9:00~15:00;申购价格下限为4.91元/股,申购价格上限为5.22元/股。由于本次增发方式为网上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因此无论是优先配售部分还是比例配售部分,申购价格低于最终发行价格的申购将不能获得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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