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尔雅伪造董事会决议 法院判决赔偿360余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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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7日 18:24 新民晚报 | |||||||||
美尔雅(资讯 行情 论坛)(600107)今天发布公告称,因伪造自己与其他公司合资的湖北美宝日化发展公司的董事会决议,被法院判决赔偿360余万元。 公告称,湖北美宝日化发展公司是由美尔雅和香港慕尔丝宝化妆品企业公司、黄石市食品总公司共同组建而成。其中,作为甲方的美尔雅出资500万元,作为乙方的香港慕尔丝宝化妆品企业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及厂房折合400万元,黄石市食品总公司作为丙方以土地使用
香港慕尔丝宝化妆品企业公司作为原告起诉至法院,诉请法院判令美尔雅赔偿其在合资公司中所遭受的经济损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美尔雅违反了合资合同和合资公司章程的约定,伪造合资公司董事会决议,剥夺乙方所享有的对合资公司的经营管理权等股东权利,并对2000年4月28日以后合资公司的经营风险负责。判决美尔雅向香港慕尔丝宝化妆品企业公司赔偿经济损失3618462.13元,并承担部分诉讼费用。随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香港慕尔丝宝化妆品企业公司诉求,下达了(2004)武执字第383号民事判决书,将美尔雅所持美尔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600万元股权予以冻结。冻结期限自2004年12月2日起至2005年12月2日止。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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