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董事长一封公开信:河池化工要搞非法集资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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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7日 10:32 《财经时报》 | ||||||||
何元军董事长: 4月9日,贵公司发布了一条别出心裁的公告,称决定向公司内部员工借款1500万-2000万元,以“在短时间内解决技术改造资金问题”。 4月7日,公司董事会研究制定了《广西河池化工(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借款
该《方案》规定,借款采取“自愿、公开,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借款对象为上市公司的全体员工,借款采取还本付息方式,出借人回报为同期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加项目收益,但最高回报不超过15%,每周年结算一次回报。 董事长先生:我如果是您公司的职工,肯定会对您“高呼万岁”。把钱借给公司多好呵,不仅可以享受比存款利率高得多的贷款利率,还可以参加分红。真是左右逢源呵! 这里我想问,您能透露您的秘密吗?您打算借给公司多少呢? 董事长先生:您是年近半百之人了,对上世纪90年代刮起的非法集资风应该记忆犹新。这种向公司内部职工借款搞技改的做法,不就是非法集资的翻版吗?难道上市公司真困难到了2000万都拿不出的地步吗? 也许果真如此吧。 贵公司不是前年还亏损6000万吗?不过我发现,每到关键时刻,贵公司总能拿出别出心裁的“高招”而渡过难关。 记得2003年11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管办对贵公司进行了交叉巡回检查。2004年1月17日中国证监会南宁特派办根据上海证管办的巡检报告对公司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通知》指出了公司关于会计核算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一是公司2002年12月31日待摊费用余额中含大修理费118.01万元,未按有关规定一次计入当期费用,扣除所得税影响因素,由此增加2002年度净利润 100.31万元;二是公司于2002年5月支付保险公司保险费67万元,并依据董事会关于该笔支出从2001年董事会基金中列支的决议,追溯调减了2001年度利润,但公司在2001年并未预提该笔费用,扣除所得税影响因素,由此增加2002年度净利润56.95万元;三是公司2002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余额中挂账的费用包括:2001年申请增发新股所发生的审计、评估费用以及物价局罚款等共计70.85万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因素,由此增加2002年度净利润60.22万元。 贵公司当时为什么要这么做呢?一个重要的原因恐怕是当年业绩不理想。您看,公司这些会计不当的后果没有一项是导致2002年利润的减少,全部导致当年利润的增加,累计达217.48万元,占当年净利润的17%。 贵公司这种类似别出心裁的做法还可以追朔到更早。比如贵公司的“8·13”合成氨、尿素改扩建工程,在2000年以前就应投产。但由于存在设计问题,老系统和新系统的连接处在磨合阶段,没有按照预计的时间投入正常运转。 这样一来,公司缺少利润来源,当时公司又是上市刚一年的次新股,怎么向投资者交待?真可谓办法总比困难多。 公司于是靠与大股东的关联交易来粉饰业绩。 2000年11月13日, 河池化工董事会公告称,拟向大股东出售化肥及资产,总计8000余万元,且本次交易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获得利润840万元。仅这一次关联交易就使公司当年净利润增加25.17%。 所有这些别出心裁的“高招”,都是您在河池化工董事长任内的“杰作”。虽说有些事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另有一些事是不能当儿戏的——比如非法集资。难道您就不怕翻船吗? 佘定邦 2005-04-11 新浪网声明:新浪财经登载此文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绝不意味着新浪财经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