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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要约收购缘何没了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 09:11 上海青年报

哈药要约收购缘何没了声

  本报讯 (记者薄继东)哈药集团(资讯 行情 论坛)(600664)昨日刊发的2004年年度报告令人大跌眼镜。

  去年12月20日,哈药集团的母公司、第二大股东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向哈药集团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发出了全面要约收购。根据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该要约收购的有效期限为“发布要约收购公告日次日起的30个自然日”。也就是说,该要约收购的到期日为今年1月1
9日。然而,哈药集团昨日却在年报中称,截至年报报出日(4月14日),该要约收购事项尚待证监会审核批准,尚未正式实施。

  诚然,自去年12月20日哈药集团发布“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之后,正式的要约收购报告书一直没有见报,但是这岂能成为上述要约收购没有被正式实施的理由,毕竟哈药母公司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已经发布快4个月了。

  哈药集团证券部的有关人士向记者解释说,证监会认为,哈药母公司上报的材料不齐全,要求补充材料。日前,哈药母公司已向证监会补报了好几次补充材料,而每报一次大约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所以审核至今仍在进行中。然而,专业人士却怀疑哈药母公司是在有意拖延时间,以规避法律的障碍。

  记者曾在《哈药要约收购欲闯法律难关?》一文中报道称,据哈药集团本次要约收购的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资讯 行情 论坛)(600030)的具体负责人林宇透露,哈药母公司的计划是先拿下南方证券违法持有的哈药集团的全部股份,然后在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的第六个月之后的一个月里,将“多余”的股份变卖出售,令其回流二级市场。

  该文同时指出,依据《证券法》第86条的规定,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数是否达到总股本75%的退市界限的时点为“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而依据《证券法》第83条的规定,哈药母公司的收购要约又无论如何是不可能拖上6个月的。

  如今,哈药母公司巧妙地利用了“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和“要约收购报告书”发布之间的时间差,将这次要约收购的持续时间硬是拖上了4个月。即便日后正式拟定的要约收购期限仍为30天,这样做也可以对《证券法》第42条有个交待。真是不能不让人叫绝!

  此外记者留意到,与三季报相比,哈药集团的第一大股东南方证券的持股数减少了3098.58万股,不知是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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