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安广场4.6亿债权即将分配 社保基金或可收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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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 14:56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某社保机构有望收回数亿元违规楼市投资 本报讯 记者 张伟湘 报道:经过近两年的努力,轰动一时的广州亿安广场债务纠纷几天前终于进入债权分配阶段。知情人士透露,不仅受累的近200名业主可以获许分配,广州某社保机构也有望收回其违规投资亿安广场的数亿元资金。目前,广州市有关法院已主持召开了业主代表、银行、社保机构等参与的债权人会议,部分债权人将定于本周递交更为详尽的债权
可分配债权约4.6亿 亿安广场位于广州市海珠广场旁解放南路与一德路的交界处,1996年建成,许多商铺被港澳和海外人士盘下,成交价甚至高达2万元/平方米以上。事发前,亿安广场的1—7层为宾友赛特商场,面积约2万平方米,其余楼层建有酒楼、西式快餐店、写字楼和住宅等。深圳万菱公司经拍卖收购入主后,经营状况良好。据透露,亿安广场的涉案债权约为7.4亿元,当时拍卖成交价为5.48亿元,其中交易成本约为8800万元,因此可分配的债权为4.6亿元左右。但是,4.6亿元中并不包括亿安广场在出让时的出让金,这笔出让金约为2000万元。亿安广场最大的债权人是银行,在亿安广场的开发商生意如火如荼时,几乎广州市各大银行都给亿安广场贷过款,事发后的短短两个月间,仅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受理的诉讼金额就高达4900万元。这还不包括广州市某社保机构的“借款”,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1)粤民初字59号裁判文书认定,借款数额本金为2亿多元,加上利息接近4亿元!据此,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又做出(2002)穗终执字00435号执行文书。由于亿安广场的许多商铺业主采取向银行按揭,然后以租养铺的方式盘下物业,亿安广场纠纷又卷进200多个业主,其中60多位业主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商铺业主与亿安广场的租赁合同有效,亿安广场除需按约定向小业主支付所欠租金外,还需要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视商铺面积和购买时间而定,几乎每位业主都能获赔1万元左右。 社保基金或可收回 由于亿安广场的可分配债权与涉案债权之间尚有近3亿元的差距,因此,许多债权人及时向法院提出充足的申请分配理由,以期得到最大限度的补偿。广州市某社保机构提出:社保资金是用于社会保障的,其借给亿安广场开发商的资金应该得到最大限度的分配。尽管资金是违规借出,但并不改变债权的性质。有关资金本金为2亿多。商铺业主代表提出:小业主属于弱势群体,如果不参与分配,势必影响他们的生计,此前,在商铺业主和开发商协商的时候,业主们就多次到亿安广场强烈要求收回商铺,在政府和法院的劝解下,小业主没有采取过激行为。60多位业主要求分配的债权约1200多万,而全部业主将商铺租给广场的约定租金约为2400万。亿安广场还拖欠了其他款项,其中要求执行分配的工程款约有570万。截至发稿时,记者未能获悉更多亿安广场其他债权分配情况。(侯颖/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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