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物业(000011)今日公告称,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以及第二大股东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于2005年4月1日与卓见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完成后,卓见投资将成为深物业绝对控股股东。此前,深物业已连续两个交易日停牌,并在停牌前的两个交易日内连续收于涨停板。
根据协议,本次股份转让采用协议转让方式。建设控股将其拥有所有权及处置权的深
物业发起人国家股323747713股及定向法人境内法人股485899股,深投公司将其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的深物业定向境内法人股56628000股一并转让予受让人卓见投资。转让价格在2004年12月31日每股净资产人民币1.047元基础上溢价15%,每股作价为人民币1.20405元,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458576423.93元。股份转让价款由受让人以港币进行支付。
公告称,此项股份转让事宜须经国资委和商务部批准后生效,股份转让完成后,建设控股和深投公司不再拥有深物业的股份,卓见投资将持有70.296%的深物业股份,为绝对控股股东。
由于本次股份转让涉及深物业股份比例超过总股本的30%,已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收购人卓见投资在《收购报告书》中称,将向证监会提出豁免申请,如获得豁免,将以协议收购方式进行本次收购;如未获得豁免,收购人将承诺履行全面要约收购义务,向深物业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全部股份的要约。
同时,卓见投资承诺,在标的股份过户后半年内以适当方式向深物业提供人民币5亿元的流动资金,以盘活深物业的不良资产;承诺在标的股份过户后一年内向深物业投入不少于人民币5亿元的优质重组项目,包括高科技汽车环保净化器项目、金融服务及财资管理、不良资产处置项目、自来水和热电等项目,上述项目方案目前正在洽谈之中,有待具体协议的进一步签署。同时,卓见投资声明持有目标股份以长期持有为目的,承诺持有目标股份的期限不少于三年。
公告显示,卓见投资于2005年2月2日成立,注册地为英属维尔京群岛,股东为九龙建业有限公司和刘慰慈先生,实际控制人为保利达控股国际有限公司。其中,九龙建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地产投资及发展业务为主的公司,于1995年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编码:34)。2001年12月,九龙建业成为保利达控股的附属子公司。刘慰慈先生现任香港天津集团董事会主席。保利达控股旗下除九龙建业外,其控股股东兼主席柯为湘先生还拥有一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子公司保利达资产控股有限公司(股票编码: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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