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油反对将公司交由法院指定的经理人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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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 10:16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 中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新加坡高等法院递交了宣誓书,反对由公司一家债权人SK EnergyAsiaPte.Ltd.提出的由新加坡高等法院指定的经理人取代公司现有管理团队的请求。 宣誓书称,如果中国航油进入“法院指定的经理人管理”程序,则中国航油的母公司将不再支持一项拟定的重组计划。因此,此举只能导致公司清盘。中国航油去年因从事石油
法官将在周五对SK Energy 于3月3日递交的要求将中国航油交由法院指定的经理人管理的申请作出裁决。SK Energy 是韩国大型企业鲜京公司旗下子公司。SK Energy称,中国航油董事的以往所为违背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且今后也不会对债权人持公平态度。 琼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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