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光商务密切关注股权拍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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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 09:31 证券时报 | ||||||||
□ 主持:彭飞 最新财务数据:和光商务(资讯 行情 论坛)2004年度三季报显示,总股本13562.03万股,流通股本3900万股;2004年前三季度主营业务收入6.08亿元,净利润-391.63万元,每股收益-0.03元。
事件背景陈述:日前,和光商务(000863)大股东和光集团所持和光商务股权进行了第二次拍卖,拍卖价格较第一次股权拍卖降低10%至1.575元/股,但结果是因无人竞拍而再次流拍。这次和光商务大股东所持股权的拍卖,对于上市公司影响重大,引起市场的广泛关注。昨日,又有媒体称“由于有一个神秘买家对拍卖定价提出质疑,所以原定于近期举行的第三次拍卖也被搁置”。 到底这部分股权拍卖价格是不是偏高?第二次流拍之后,和光商务这部分股权何去何从?和光商务目前经营情况怎样?众多投资者带着上述疑问致电本报公司新闻热线,我报记者及时向有关各方连线,希望对上述疑问的解答给以帮助。 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回应:记者就此事联系到和光商务董事、董事会秘书赵明,他表示,按照法院的执行程序,和光集团所持股权在第二次流拍后,会继续进行第三次拍卖,但时间由债权人和拍卖行商定,最终拍卖结果也不确定;由于拍卖的是和光集团所持股权,所以拍卖过程与上市公司没有事务性关系,上市公司只能密切关注。 赵明还表示,截至目前,尚没有任何具有购买意向的机构到该公司调查资产和经营情况,监管机构倒是来过公司例行调查。他还说,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主要经营数据通讯、网络等方面的产品,尤其在软件自主开发方面进展顺利,和光商务已经培养起一支较好的软件开发队伍。 法律专业人士分析:记者又联系到某业内资深律师,他表示,该事件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 首先,依据《规定》第十三条中的“股权拍卖保留价,应当按照评估值确定”,和光集团所持和光商务股份拍卖价格,要经过债权人、债务人双方认可的评估机构评估所得,价格高低与否不是市场确定。 其次,《规定》第十三条还规定:“第一次拍卖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应当继续进行拍卖,每次拍卖的保留价应当不低于前次保留价的90%。经三次拍卖仍不能成交时,人民法院应当将所拍卖的股权按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折价抵偿给债权人。人民法院可以在每次拍卖未成交后主持调解,将所拍卖的股权参照该次拍卖保留价折价抵偿给债权人。”依据上述规定,是否进行第三次拍卖,要视法院、债权人、债务人三方面下一步动作而定。如果法院第二次流拍后出面调解,而且经债权人、债务人同意,和光集团所持股份可以按照第二次拍卖价格低偿给债权人;如果进行第三次拍卖,而且成交,该部分和光商务股权由获拍者受让;如果第三次拍卖仍不成功,法院将会把这部分股权依照第三次拍卖价格低偿给债权人。 和光商务昨日收盘价3.49元,跌6.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