锌业股份因充当大股东钱袋被公开谴责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 08:33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王轲真)深交所昨日公开谴责锌业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及相关人员出现的违规关联交易和信息披露活动。 深交所查明,2004年1至9月,锌业股份向控股股东葫芦岛锌厂及其关联方提供非经营性资金累计发生额达36.69亿元,占公司200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36%,截至2004年9月30日,尚未收回的资金余额为8.51亿元。
深交所表示,锌业股份对上述关联交易未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及时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侯宝泉、王尚绵、吴明观、魏凤华、高良宾、郑登渝、潘恒礼、王海昌、魏凤柱、金铁山,独立董事刘凯、齐立荣、周景祯、魏仁田、乔丕先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该公司和相关人员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上市规则有关规定。 因此,深交所对锌业股份予以公开谴责,并将此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