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发展追讨大鹏股权转让款 大鹏难了身后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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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9日 07:54 东方早报 | ||||||||
因巨亏50亿元而破产的大鹏证券难了“身后事”。昨晚,五矿发展(资讯 行情 论坛)(600058)公告称,公司于2004年8月将合法持有的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予厦门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后,该公司只支付了第一期股权转让款4000万元人民币,鉴于厦门国投一直拒绝向公司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4280万元,公司向深圳中级法院提起诉讼,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已立案。
今年1月26日,距大鹏证券经纪业务被长江证券托管仅10天时间,证监会的一纸关闭令就紧随而至:宣布取消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许可,责令关闭,并开始债权登记工作,使其成为第一家走上破产清算程序的券商。 大鹏证券的闪电式关闭引起市场强烈反响。有报道称,大鹏证券的资金窟窿为40亿~50亿元,关闭时该公司账上仅余9000万资金,约90%的证券保证金已被挪用。 根据五矿发展昨晚发布的公告,2005年3月15日,五矿发展就与厦门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因股权转让合同欠款纠纷,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5年3月23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立案审理,并于3月25日将《受理案件通知书》送达五矿发展。 五矿发展称,公司于2004年8月27日与厦门国投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下称:协议书),该协议书约定,公司将合法持有的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被告,被告分两期向公司支付转让价款总计人民币8280万元。协议书签署后,被告于2004年9月23日支付了第一期股权转让款计人民币4000万元。 至今厦门国投尚未按协议书约定时间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人民币4280万元。由于多次催促均未果,故五矿发展根据协议书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矿发展表示,《起诉书》要求厦门国投继续履行协议书,向公司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计4280万元,并承担该案诉讼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