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茂化实华发生连续三个多月人为停产的严重事件,我们或许还没有机会来思考这样一个严峻的命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强势大股东发生利益冲突且僵持不下的时候,上市公司以及上市公司所代表的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正当权益究竟还能向谁主张?
茂化实华现在的处境类似于一个被绑架的人质:中石化方面想要赎回石化资产,但不能忍受北京泰跃的漫天要价,于是干脆切断原料供应;北京泰跃则在以优惠价格获得原料供
应的要求不被满足后,一方面拒不清偿欠款,另一方面继续操纵茂化实华进行频繁而大额的对外投资,用错综复杂的股权关系将中石化方面欲赎回的石化资产越藏越紧,同时不断地以担保贷款等方式从茂化实华抽取资金。
在双方斗智斗勇的过程中,茂化实华这个可怜的人质被折腾得奄奄一息,一步步滑向噩梦的深渊:根据有关规定,茂化实华停产已经超过三个月,交易所随时可以将公司股票予以ST特别处理;公司近年来业绩本来呈上升趋势,且一季度是石化产品经营旺季,以2003年1-3月公司净利润2807.60万元来推算,停产的经济损失是惊人的;北京泰跃操纵茂化实华不断进行目的可疑的对外投资,其将给茂化实华的治理结构、盈利能力、财务状况以及持续经营所带来的伤害也是难以评估的。
茂化事件折射出部分市场参与者诚信意识的淡薄。据悉,当年北京泰跃在收购茂化实华控股权时,中石化方面曾经与之有君子协定:北京泰跃承诺将依法行使大股东职权,积极促使茂化实华通过再融资将主业逐渐转为房地产及教育产业,并促使上市公司将其石化类资产以当时净资产值出售给中石化集团或其指定公司。然而,北京泰跃成为茂化实华控股股东以后,并未认真履行承诺,却加紧对外投资,近一年时间茂化实华累计投资已达3亿余元;新设立的子公司和投资项目均受制于北京泰跃,而未给茂化实华带来任何投资回报;同时,北京泰跃也没有兑现加快主业转型,将石化类资产回售予中石化的承诺,成为这次茂化事件的直接导火索。
茂化事件也透露出一些国有大企业市场观念的欠缺。在与北京泰跃的博弈中,中石化被一些人扣上以大压小、以垄断压制民企的大帽子却难以辩驳,根本原因在于中石化还没有完全适应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如果在北京泰跃收购茂化实华控股权时,中石化方面就明确提出未来的原料供应适用新的价格并签署正式合同,同时就石化资产的回售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其今天的尴尬局面应该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茂化事件还暴露出资本市场监管的软肋。据了解,泰跃系控制的上市公司一度达5家之多,目前实际控制的还有茂化实华、景谷林业和湖北金环。通过实际控制若干家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借资本运作的名义,以股权抵押、交叉担保、对外投资等方式抽取上市公司资金,是近年来一些资本高手惯用的手段,从中滋生的违规甚至犯罪行为不胜枚举。如何建立一个有效的预警机制,对某些人恶意掏空上市公司的行为在事前就进行及时和有力的干预,是监管部门迫切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来源:中国证券报张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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