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太科技(600728)今日披露,3月10日,公司收到兴业银行广州环市东支行发来的逾期催收通知书。
该通知书称,广州市海天长信科技有限公司于2004年5月31日与兴业银行广州环市东支行签订了短期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该笔业务由新太科技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现借款人海天长信在借款期内已拖欠贷款利息3个月,截至3月6日已拖欠利息293499.3
新太科技表示,据公司自查,上述涉及公司名义的担保事项,公司从未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或批准,对该事项,公司除原董事长邓龙龙之外的其他董事均不知情。
新太科技同时表示,目前,董事会已责成邓龙龙对上述事项做出说明,解释相关资金用途、现状以及还款计划,以确保新太科技利益不受损害。公司并将积极通过法律手段避免公司可能涉及的担保责任。
此前,新太科技经自查发现违规提供4.27亿元对外担保,其中被担保人逾期还贷的211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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