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化高新剥离业务成立新公司 为中石化收权铺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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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4日 09:18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蔡钰 发自北京 北京燕化高新(资讯 行情 论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000609.SZ,下称“燕化高新”)决定拿出其现有的以催化剂为主体的资产和业务,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00028.SH,下称“中石化股份”)成立一家合资公司。中石化股份是中国最大的石化产品生产商和营销商,与燕化高新同受中国石化(资讯 行情 论坛)集团控制,互为关联公司。
燕化高新向这家名为北京燕化高新催化剂有限公司(下称“高新催化剂”)的合资公司以现金和相关资产形式出资1.84亿元,其中2470万元现金作为资本投入,占注册资本比例的95%,其余出资作为高新催化剂的资本公积金。中石化股份则以现金出资986.16万元,其中130万元作为资本投入,维持在注册资本和总投资上所占比例均为5%。 “催化剂业务是本公司的核心主营业务。”燕化高新董事会表示,成立高新催化剂,便于对燕化高新现有的催化剂等化工业务进行整合,实现更为专业化的经营和管理。2004年燕化高新跟燕化石油在催化剂产品上的关联销售额达到4079万元,等于燕化高新催化剂销售的将近80%。 “这跟中石化去年11月收购母公司催化剂资产的行动一脉相承。”华夏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张剑认为,2004年11月,中国石化宣布与中石化集团签署协议,向集团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收购包括催化剂资产在内的三大板块资产,其中收购的催化剂净资产总共8项,净资产值6.98亿元。 尽管目前中石化集团已经通过燕山石化透露出出售燕化高新的意向,但由于未实施,燕山石化仍然享有股东话语权。张剑认为,中石化将盈利能力强劲的催化剂业务剥离出上市公司而单独成立合资公司,可能意在将燕化高新正式出让之后,再将催化剂业务购回中石化。 2005年全年,燕化高新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亿元,其中催化剂产品销售收入5360万元,占总收入比例的25.5%。但催化剂销售实现毛利2333万元,使得单项产品毛利率高达43.5%,同时占到燕化高新年度总主营利润的5500万元的42.4%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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