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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河集团退出*ST中燕 杭州宝群入主任重而道远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 10:41 第一财经日报

屯河集团退出*ST中燕杭州宝群入主任重而道远

  本报记者 郝渊侃 发自上海

  对于主营收入连续第四年为零的*ST中燕(资讯 行情 论坛)(600763.SH),宝群实业的入主“长跑”即将冲线,获批后,长达数月的*ST中燕第一大股东缺位的局面将就此结束。

  3月7日,*ST中燕接到杭州宝群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宝群实业”)通知,宝群实业于2005年3月4日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下称“华融”)签订了《法人股转让补充协议》(下称“《补充协议》”),就宝群实业受让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疆屯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屯河集团”)持有的公司4760万股法人股事宜达成协议。

  早在2004年4月16日,宝群实业已经与屯河集团签订了《法人股转让协议》。

  但股权尚未过户,2004年6月15日,还未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ST中燕一纸公告,无情地道出屯河集团所持公司股权被冻结的事实。

  2004年8月26日,华融与屯河集团签订《资产托管协议》。屯河集团将其拥有的全部资产不可撤回地全权托管给华融,由华融以自己的名义全权行使其全部资产的管理和处置权利。

  为此,宝群实业要求华融继续履行转让方的义务,尽快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华融在《补充协议》中表述,华融作为屯河集团的托管方,经审慎调查,承认宝群实业与屯河集团签订的《法人股转让协议》,同意其继续履行。

  经华融和宝群实业双方同意,确定将该股权转让价格在《法人股转让协议》确定的价格基础上增加人民币270万元。原确定的转让价格为4702.88万元。

  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宝群实业已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本次股权转让过户尚需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后方可办理。

  自2001年度,*ST中燕主营业务已经连续四年无所建树,无论是屯河集团,还是屯河前的第一大股东北京中燕集团(下称“中燕集团”),都未能改善*ST中燕的经营状况。

  2000年,中燕集团为第一大股东时,ST中燕的主营业务收入11万元,净利润-2730万元;2001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0,净利润-1.51万元,同年7月,屯河集团入主,老东家留给屯河的是7684万元大股东占款;2002年,主营业务收入35万元,净利润289万元,但这主要来源于出售资产;2003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0,净利润-829万元;2004年年报显示,*ST中燕主营业务仍然为0,净利润-934万元。

  对于积重难返的*ST中燕,宝群实业可谓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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