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高速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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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6日 13:3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巨款失踪案”尚无定论,证监会又发出了立案调查书,东北高速可谓祸不单行。昨日,东北高速发布公告称,2005年2月23日,公司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因涉嫌违反证券、期货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东北高速立案调查。 巨款失踪引发公司预亏
今年1月14日,东北高速公告称,1月4日,公司去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对账,结果发现两个账户的合计余额仅剩7.31万元。而根据以前的对账单,截至2004年12月31日,该两账户应有存款余额2.93亿元。子公司存于该行的530万元资金去向不明。公司立即报案。 2005年1月27日,公司收到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逮捕通知书,以涉嫌贪污的罪名依法逮捕了公司董事长张晓光。1月17日,东北高速提交了民事诉状,要求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立即向公司支付公司在被告处的存款2.93亿元人民币及利息。吉林省高院同日受理了此案。 日前,东北高速发布预亏公告,预计2004年度全年经营业绩将亏损,主要原因就是非主营项目亏损所致。2003年,东北高速每股收益为0.151元,2004年前三季度摊薄后的每股收益为0.05元。 子公司私自买卖期货牟利 除了违反证券法规外,东北高速在期货操作中的违规行为也成为证监会此次调查的对象。2003年4月,东北高速首次承认其控股子公司吉林东高科技油脂公司参与期货交易一事。 根据公告披露,东高油脂在2002年6月18日至11月12日期间,共计向大连北方期货经纪公司等期货经纪公司支付期货保证金3.18亿元用于期货交易,取得收益约8095万元。公告称,东高油脂参与期货交易并未事先通知东北高速董事会,东北高速已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处罚。 综合新华社记者曾子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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