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国家环保总局列入违法开工项目黑名单而被国家环保总局叫停的内蒙华电(600863)参股项目--包头东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30万千瓦供热机组工程,近日获国家环保总局下发的函件,有条件地同意了该项目的建设。
内蒙华电今日公告称,该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已经获国家发改委批准,按照有关协议,内蒙华电持有该公司25%的股权。此次,国家环保总局在同意内蒙华电参股项目实施建设
的同时,也要求项目建设相关方应有针对性地做好环保工作,如同步建设配套供热管网、燃用设计煤种等,并要求相关方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资料显示,包头东华热电2×30万千瓦供热机组工程于2003年10月正式开工建设。该工程是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在内蒙古地区开工建设的第一个大型热电联产项目。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北京国际电力投资公司、内蒙华电三家分别按40%、35%和25%的比例共同出资组建,规划装机容量为300万千瓦,当期工程建设2×30万千瓦供热机组,计划投资25.6亿元,由内蒙古电建一、二、三公司建设。据称,该项目建成后,可从根本上解决包头东河区的集中供暖问题,改善分散供暖造成的环境污染,同时对包头市及周边地区、蒙西电网用电需求起到重要补给作用。
但该项目因未获得环保部门审批而开工,因而被国家环保总局列入违法开工项目黑名单。该黑名单上的30个项目,都是在环境影响报告书未经过环保部门审批的情况下而开工建设,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家环保总局在公布这份名单时,就决定依法责令立即停止这些项目的建设,并予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员,建议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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