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龙涤公告顺序正相反 引出国有资产流失悬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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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 05:55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李晶发自上海 按照两市证券交易所规定,上市公司对于重大事项有按时向投资者公告的义务,但*ST龙涤(000832.SZ)却单单把事隔2个多月的事件拿出公告。而且更夸张的是,公司把公告内容的先后次序也搞错。种种迹象表明,上市公司似乎在想隐瞒什么,这里超低的拍卖价格所涉嫌的“国有资产流失”是关键。
今天(4日),*ST龙涤发布公告,2004年11月27日,其控股股东黑龙江龙涤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龙涤集团”)收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12号《民事调解书》,其中规定因龙涤集团未能按期偿还对中达国际经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达集团”)所欠货款,经法院调解,将龙涤集团持有的2393万股国有法人股(占*ST龙涤总股本的6.79%)经法院委托,依法对该股权进行评估拍卖,2004年12月25日,中达集团以保留价每股0.22元竞得上述股权。 此则公告看上去是一则普通的股权转让公告,如果能称上特别的,只是由于龙涤集团是不能按时偿还欠款而被迫拍卖*ST龙涤股权。但让投资者不能理解的是,实际早在一个多月前,公司就此次被拍卖股权的过户却早已公布。 2004年12月30日,*ST龙涤发布公告,龙涤集团持有的上述股权已经过户至中达集团,且过户手续已经办妥。股权过户后,龙涤集团持有*ST龙涤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6122万股,占*ST龙涤总股本的17.40%,仍为*ST龙涤第一大股东,中达集团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纵观此次公告顺序的错乱,唯有一个理由可以解释,即*ST龙涤对龙涤集团拍卖公司股权的隐瞒,而此次公告是在某种压力下才不得不公布的。而对于拍卖,上市公司以及大股东龙涤集团到底有何要隐瞒呢? 值得注意的是,中达集团拍得上述股权的价格为每股0.22元,虽然*ST龙涤业绩较差,濒临退市边缘(2003年每股巨亏1.31元,2004年前三季度每股亏损0.498元),但截至2004年前三季度,每股净资产却还高达0.389元。这表明中达集团拍卖价格较每股净资产整整缩水近五成!同时,龙涤集团持有*ST龙涤的股权性质清清楚楚地写明“国有法人股”,因此不能不让人联想到困扰国有企业多年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也许,这正是上市公司以及大股东龙涤集团隐瞒拍卖的真正原因。 从记者现有资料来看,不能清晰显示出竞拍方中达集团的股权性质以及股东构成。此次竞拍之前,中达集团曾持有*ST龙涤362.5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03%,位列公司第八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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