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向荣事达三洋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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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02日 16:22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张艳)内地上市的合资公司荣事达三洋昨天公告表示,中国证监会由于在巡检中发现其存在漏交税款、无关人士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以及为外方人员交纳所得税等问题,已于2004年12月29日对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荣事达三洋是合肥荣事达集团和日本三洋电(行情 论坛)机等6家企业组建的合资企业,荣事达集团控股,是日本三洋在中国的35家企业中惟一由中方控股的公司。
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在2004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对该公司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多次会议出现无关人员:在2004年2月荣事达三洋召开的董事会中,除公司高管人员外,部分外方股东派出的无关人员参加了会议。该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上也出现类似情况。按相关法规,上市公司相关会议的参会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查,应杜绝无关人员参会,以确保会议的公平性。 此外,荣事达三洋在2003年以自己生产的电器产品作为促销品赠送给客户,并按成本价519.42万元列入当期营业费用,但没有按照税法有关规定,对公司发生的各类促销品视同销售以计提缴纳增值税等税款。2004年7月,荣事达三洋为外方委派的5位管理人员交纳了总计超过15.6万元的个人所得税,列入管理费用,此举也违反了《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于上述问题,荣事达三洋董事会人士表示,公司正就相关问题进行整改,漏交的税款已经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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