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600220)董事会今日公告称,证监会江苏监管局1月14日向公司下发了《监管关注函》。该函就江阴华博纺织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事宜及华博纺织房屋的所有权证事宜提出了问题。
关于江阴华博纺织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事宜。公司称,置换之前,华博纺织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提供金额分别为
5000万元、1000万美元、165万美元的银行贷款担保。现华博纺织的法人地位已取消,该三笔担保转由公司承担。在置换过程中,公司拟按如下三种方案与银行协商处置:即与银行协商提前解除担保,由原华博纺织五家法人将担保更换;阳光集团拟提前还贷以解除担保;阳光集团承诺到期履行债务,自已承担担保,五家法人为此提供反担保,全部担保的解除将于今年上半年完成,具体结果在与银行协商后另行公告。
关于华博纺织房屋的所有权证。公司称,资产置换时,原华博纺织的房屋产权证正在办理之中,现华博纺织已全部进入公司,而且已经将华博纺织法人地位取消,现已经取得江阴房产局口头认可,直接将华博纺织的房产证办到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名下,预计在三个月内可取得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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