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烟发(600766)去年底签下的两项溢价出售资产协议以交易失败告终。公司今日公告称,董事会审议通过了终止两项转让协议的议案,包括2004年11月24日与福建永旭经贸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和2004年12月20日与深圳市优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与此同时,公司今日还将业绩预告由能够盈利修改为将出现亏损。
ST烟发在解释协议终止的原因时称,福建永旭未能在《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期限内
支付相关款项,导致《股权转让协议》无法履行;而深圳优得近期资金周转困难,致使公司出售南郊仓库整体资产行为不能如期进行。同时公司表示,经协商,双方同意解除已签署的转让协议。
资料显示,2004年11月24日,ST烟发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山东红日阿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7%的股权(共计910万股发起人法人股)以436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福建永旭。该部分股权系2003年8月山东鲁信国际经济股份有限公司转让给ST烟发用来抵偿对公司2553.62万元的欠款。截至2003年12月31日,ST烟发持有的红日化工7%的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值为2296.14万元。公司表示,交易价格的确定是由于红日化工的高额分红政策。当时就有市场人士对注册资本仅为739万元的福建永旭的高溢价收购行为提出了疑问。
2004年12月20日,ST烟发将公司所属的南郊仓库以现金8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深圳优得。截至2004年10月30日,南郊仓库账面净值为393.14万元,公司称将因此次转让取得400多万元的收益。根据去年三季报,公司2004年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187.55万元,同时预计2004年全年能够实现盈利。实际上,如果上述两笔总计5210万元的交易能够成立,ST烟发不但全年盈利无忧,更有望在2003年1229.10万元的净利润水平上实现大幅增长。但事实并未如ST烟发所愿。
值得注意的是,ST烟发在2003年的扭亏,靠的就是非经常性损益。2003年年报显示,公司当年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高达4758.02万元。
此外,2004年11月,ST烟发因在2000年披露虚假利润472.43万元及在2000年中报和年报中对重大合同未披露而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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