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织华惊险脱身张晨案 已同三毛集团解除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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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 01:39 每日经济新闻 | |||||||||
曾欲与开开实业分坐三毛派神第一、第二大股东交椅的茉织华,昨日安然脱身“张晨案”。深陷“张晨案”的三毛派神今日发布的公告显示,茉织华已于昨日向兰州三毛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毛集团))发出《关于解除〈股份转让协议〉的通知》,至此,茉织华与三毛派神再无瓜葛。 “我们公司躲过了这次风险。”就“张晨案”对公司造成的影响,茉织华董事长李勤
据了解,2003年9月28日,茉织华与三毛集团签署协议,拟受让三毛集团持有的三毛派神11.25%的国有法人股,成为三毛派神第二大股东。但由于种种原因,该部分股权至今一直未能过户。 李勤夫向记者透露了上述股权转让的细节。他说:“由于三毛派神与公司在主业上有相似之处,而服装行业开始走下坡路,出于战略考虑并剥离部分不良资产,发展民丰实业的印刷业务,当初公司才有意受让兰州三毛集团的上述股权。” 李勤夫透露,“当时公司计划出资8000万左右受让三毛派神股权,三毛集团出资大约1亿元受让公司部分服装企业股权,从而实现资产 置换。但直至去年9月份,该部分股权一直被冻结,而公司希望拿到的股权是干净的。为此,公司也与三毛方面进行过交涉,希望对方以资产或其他财产作为担保,并希望这部分股权能够早些过户。但始终没有得到确切的答复,出于信誉考虑,公司又不能单方面违约,因此此事一直拖到现在。” 悬而不决的股权过户由于“张晨案”的东窗事发陡生变数。茉织华昨日紧急发函给兰州三毛集团,解除上述《股权转让协议》。公开理由是:1、协议签订已经超过15个月股权尚不能过户。2、对方不能拿出相应的资产作为反向收购本公司资产的担保。但显然,彻底与“张晨案”划清界限,对茉织华来说,才是最大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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