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等三家涉及环保风暴公司有话要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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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0日 12:42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 1月18日国家环保总局通报了全国30个严重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建设项目名单,并责令立即停建。今日,国投电力(资讯 行情 论坛)(600886)和国电电力(资讯 行情 论坛)(600795)、中孚实业(资讯 行情 论坛)(600595)分别就所涉及的项目发布公告。 靖远三期两台30万千瓦燃煤机组工程属于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国投电力拥有该公司50%的股权。该部分股权于2002年4月与甘肃小三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0%股权、徐州
国投电力称,靖远三期项目建议书已经甘肃省计委有关文上报国家发改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也于2004年9月经甘肃省环保局上报国家环保总局,目前有关审批工作正在进行过程中。公告称,鉴于靖远三期属于扩建项目,靠近负荷中心,建设条件优越,符合国家火电项目优先安排原则,为缓解甘肃用电紧张局面,在未得到国家有关部门建设批复情况下,根据甘肃省有关部门要求,公司提前进行了靖远三期工程初步的开工建设。 该公司公告表示,目前公司已停止了靖远三期的施工建设,同时将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积极推进项目审批工作。待审批手续完成后,将继续该项目的施工建设。 而宣威电厂七期2*30万千瓦扩建工程,是由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建设,该公司为国电电力拥有41%股权的控股子公司。 国电电力公告中称,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有关规定,云南省环境保护局已经对宣威七期项目进行了处理,对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罚款5万元人民币。并且,受国家环保总局委托,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已经完成了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并上报国家环保总局;同时,云南环保局也对环评报告出具了审查意见。 国电电力表示,待宣威七期项目获得国家正式批准后,公司将与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对该项目加强工程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按时投产。 中孚实业的2×300MW机组原本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建设项目。豫联集团2003年5月就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上报国家环保总局,在未最终获得国家环保总局正式批复前,豫联集团进行了该项目的前期现场准备和设备订货工作。 2004年3月中孚实业与国电集团签定合作意向书,拟共同出资设立国电中孚巩义热电有限公司建设2×300MW热电联产机组项目,并以中孚实业名义重新向国家有关部门申报上述2×300MW机组项目。2004年8月已上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评估中心。中孚实业表示,在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正式批复前,公司不会对该项目进行任何投资。(庞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