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热电重组协议敲定 国有股转让75%值2.8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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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4日 05:00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李晶 王佑 蔡卫国发自上海 历经9个多月之久的谈判,东方热电(资讯 行情 论坛)(000958.SZ)控股股东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方热电集团”)重组协议终于最后敲定,集团国有股权的75%将被转让,总价值近2.8亿元人民币。
昨日(13日),东方热电停牌一天。公司公告称,控股股东已经签署《国有股权转让协议书》,由于无法在当日及时刊登具体公告而申请停牌一天。 “我刚刚拿到协议正在整理,具体事宜将于明天(14日)对外宣布”,东方热电董秘胡俊芳向记者表示,他透露,此次最后签订的协议与起初签署的框架式协议内容基本不变,只是对保留的25%国有股权提法略有变动。据称,75%国有股权此次转让总价值是2.7931亿元。 2004年3月23日,东方热电集团与加拿大汉博和汉博有限公司(下称“加拿大汉博”)、河北永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永和地产”)、石家庄江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江山地产”)四方在香港签署了《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书》。按照协议,东方热电集团受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委托,同意将其75%的国有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即加拿大汉博占28%,永和地产占27%,江山地产占20%。另外,国有股保留10%,集团公司管理层及员工持股15%。 “此次受让各方持股比例与框架式协议比较没有变动,只是对保留的25%国有股权不再划分得那么清楚,不再单列出集团公司管理层与员工的持股数,而统称为国有股权。”胡俊芳向记者表示。而记者从东方热电的内部人士了解到,之所以这么做主要是源于“员工持有国家股”这种提法正确与否不好界定。 资料显示,加拿大汉博是一个跨国投资和管理公司,专门从事成长性公司的投资,现有总资产2.84亿美元,主要从事管理汉博家族的资产并进行投资业务,目前管理着20多家美国和欧洲公司。1998年进入中国市场,投资计算机、金融及基础设施项目。而永和地产和江山地产是注册在石家庄的普通房地产公司,注册资本分别是2000万元和1000万元人民币。 加拿大汉博虽然是一家跨国投资公司,但投资方向一直与热电项目相差甚远,而另外两家房地产公司的主营更是与东方热电集团“泾渭分明”,但就是这样三家公司却成为东方热电集团的最后重组方,这给市场留下了诸多悬念。“加拿大汉博的介入是当初集团重组初期(石家庄)市国资局就已经定下的,而另外两家地产公司的介入可能是从资金角度或者分散投资风险而引入的。”东方热电证券事务代表徐会桥告诉记者,他称具体情况还应向东方热电集团了解。但记者在致电东方热电集团时,其政治部一人士表示由于没有参加签字仪式对此情况不了解,没有接受采访。 而汉博对此的表示是,在三年内的适当时机,把东方热电集团拿到纽约去上市。 除此之外,值得特别注意的还有此次各方受让比例的过于接近。三方持股分别都是介于20%~30%之间,尤其是大股东加拿大汉博持有的28%与二股东永和地产持有的27%仅相差1个百分点。“也许这是重组各方的故意安排,但这对重组完成后三方未来的话语权以及对集团公司的治理无疑都会埋下伏笔。”大通证券的张华对记者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