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证券状告特发信息称1400万国债投资约定违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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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0日 12:23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 特发信息(资讯 行情 论坛)(000070)去年曾因不能收回国债投资款项,将已被托管的汉唐证券告上法庭,力图挽回投资损失。而今,特发信息基本收回另一笔国债投资本金和收益,却被大鹏证券起诉。 特发信息日前收到深圳中级法院民事起诉状,法院正式受理了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诉特发信息委托国债投资纠纷案。大鹏证券称,原来与特发信息签订的国债托管补充协议
据悉,特发信息于2003年与大鹏证券签订三份国债托管协议,先后分别委托大鹏证券进行6000万元、4000万元、5000万元的国债投资,期限1年,投资范围为交易所上市的国债。同时双方又签订三份补充协议,约定大鹏证券承诺按期返还委托资产本金并支付9%的年收益。到期后,大鹏证券先归还了特发信息委托国债投资本金12000万元及相应约定收益,后又归还了国债投资本金2894.43万元。按照事先协议约定,目前大鹏证券还欠特发信息国债投资本金105.57万元,以及3000万元本金对应的约定收益。 去年,特发信息也曾因国债投资事宜,与汉唐证券对簿公堂,但位置不是现在的被告,而是原告。与上面的委托国债投资的时间一样,也是在2003年,特发信息与汉唐证券也签订了两份国债委托协议,先后委托汉唐证券进行3000万元、2000万元的国债投资,汉唐证券按照投资收益的30%提取业绩报酬。哪知协议还没到期,汉唐证券就因挪用资金、巨额亏损等问题被立案调查。特发信息为了挽回损失,向深圳中级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法院依法查封冻结了汉唐证券相当价值的财产权益。(李瑞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