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联谊败诉不主动赔款 投资者追讨赔款有五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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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0日 07:54 北京娱乐信报 | ||||||||
对于多年来因上市公司及中介机构虚假陈述而饱受损失的投资者来说,这个冬天不太冷。 大庆联谊(资讯 行情 论坛)虚假陈述案日前终结,黑龙江最高法院终审判决公司赔偿金额约为883.7万元,承担受理费20.6万元;近日,银广夏也被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赔偿投资者柏松华各项损失11万多元。
胜诉之后,各方关注的是赔偿能否兑现?早在诉讼之初,一些被告上市公司就放出风来,别高兴得太早,即使官司赢了,也没钱赔。目前大庆联谊案已经审结,被告却根本就没有主动赔钱的意思。投资者的损失能兑现吗?如何应对赖账的被告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第一,法院要严格执法。必须从维护散户股民的生存发展机会入手,规范完善股市的游戏规则、建立严格执行股市游戏规则的高效维护体系,严惩股市中违法乱纪的参与者,而且决不手软,创造一个真正公正、公开、公平、高效的股市环境,散户股民队伍才能不断发展壮大。 第二,起诉时投资者要适当扩大被告范围。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了六类民事赔偿案件的被告人,包括:发起人、控股股东等实际控制人;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证券承销商及证券上市推荐人;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中介服务机构;上述单位中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和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直接责任人等。在不造成案件复杂化的前提下,投资者可以适当扩大索赔对象的范围,多个被告有利于保证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实现。 第三,法院判决中引入“揭开公司面纱”制度。当前上市公司造假的最大受益者是大股东。当上市公司面临少数股东的巨额民事诉讼时,控股股东的经济利益无疑将受到最大冲击,他们可能会采取对抗性措施保护自己的利益,如通过资产重组、关联交易等手段转移资产,进一步“掏空”上市公司。当众多中小投资者历经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打赢官司,上市公司也无力赔偿,因为资金早已转移给控股股东。如果法院拘泥于公司有限责任制度,则中小股东的民事索赔无法落实。在此种情形下,法律就应该考虑揭开公司面纱,让转移非法所得的股东与上市公司一起对中小股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以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共政策,实现法律公正。 第四,建立投资者保护基金。从更为广阔的视角来看,为更有效地保证投资者权益,我国有必要引入投资者赔偿机制。可以由沪、深证券交易所牵头成立投资者赔偿基金,赔偿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上市公司的上市费用征收,其宗旨是在因上市公司违法行为而使投资者蒙受损失时,由赔偿基金对投资者进行一定额度的赔偿,以此增强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信心,维护市场的健康和稳定发展。 第五,鼓励诉讼双方和解。目前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利益,已经出现了证券诉讼爆炸的局面。而在美国,大多数的证券民事诉讼都是通过当事人和解得到解决的。当事人双方的和解更能迅速、有效地减少对市场造成的动荡,降低诉讼成本,也更能促进双方的谅解和对判决结果的自觉执行。 宏源证券 占小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