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即将暂停上市的*ST达曼今日公告称,公司于2004年12月29日接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有关民事裁定书,因公司与西安市商业银行碑林支行借款纠纷一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查封了公司所有的位于西安唐延路34.915亩土地使用权及该土地上的所有建筑物和附着物,经评估后委托拍卖机构依法拍卖上述资产。此拍卖已于2004年12月19日进行,西安绕城高速公路生态林带建设管理局以4780万元的最高应价竞得。
依照有关规定,裁定如下:一、解除对被执行人公司所有的,位于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34.915亩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西高科技国用(2002)字第31332号]及地上的建筑物和附着物的查封。二、上述房地产和地上附着物归买受人西安绕城高速公路生态林带建设管理局所有,买受人西安绕城高速公路生态林带建设管理局应持本裁定书到西安高新开发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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