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宝钛股份(600456)昨日发布公告称,2004年12月22日公司收到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对公司诉健桥证券和陕西健桥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违规挪用公司委托国债投资资产侵权一案作出判决:健桥证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宝钛股份5730万元及利息。
宝钛股份表示,此案判决执行的结果,将有可能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