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锦江投资(600650)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将所持上海新锦江商厦有限公司50%股权转让给上海新长宁(集团)有限公司(45%)、上海新长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转让总价2亿元。股权转让预计将产生7000万元的净利润。
近日,公司已收到上海新长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长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支付转让款,共计2亿元。公司原为上海新锦江商厦有限公司提供的3090万元股东垫款及利息也已
收回。三方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转让交割手续已完成。
此外,公司董事会通过另外几项关联交易及对外投资议案,分别是关于投资成立上海锦海捷亚物流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由公司与上海海港工贸有限公司、香港巴克莱货运有限公司、尼尔森有限公司共同约定投资,其中公司出资5200万元;关于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受让上海耀华出租汽车有限公司50%股权的议案;关于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受让上海新苑宾馆出租运营小客车牌照所有权的议案;关于为上海锦海捷亚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与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签订银行担保或履约保函协议提供担保的议案。(来源:证券时报记者学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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