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取消航程中断72小时再证实业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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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 19:14 PRNEWS.cn中国商业电讯 | |||||||||
上海 2004-12-15(中国商业电讯)——东方航空(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600115)为提高服务质量,实现与国际同行接轨,从2004年12月1日起在上海往返香港航线试点实行取消72小时再证实的业务。 所谓“72小时再证实”是指旅客已经定妥续程或回程的座位,该旅客必须在续程或回程地点,在已经定妥座位的班机起飞时间至少72小时以前,向航空公司办理准备继续旅行
东航计划2004年12月15日起在其他香港航线,2005年1月1日起在上海始发日本、韩国、东南亚航线,2005年1月15日起在上海始发欧美澳长航线,2005年2月21日起在所有国际航线,2005年4月1日起在所有国内航线上实行取消“航程中断72小时再证实”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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