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裕A(000869、200869)今日公告称,烟台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拟将其目前持有的公司大股东张裕集团43%的国有产权分别向两家外国投资者转让,向其中一家转让33%,向另一家转让10%。
公告显示,33%的产权拟向两类外国投资者转让:一是以葡萄酿酒为主业的战略投资者。该投资者应在世界葡萄酒类行业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拥有与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
司未来发展所需要的经营资质和技术水平,产品结构具有互补性;具有广泛的国际经营视野,拥有完善的全球经营网络和成功操作经历;拥有国际一流的葡萄酒行业的市场营销、经营管理方面的人才资源;过去3年连续盈利,并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后的年营业收入折合人民币不低于20亿元,净资产折合人民币不低于10亿元,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二是世界著名的产业投资基金。该投资基金资金规模应不低于5亿美元。受让产权后,承诺持有时间不少于5年;有消费品行业的相关经验;经营战略和管理理念与公司相同,最大限度地支持管理层实现经营目标;能为公司提供所需要的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和酿酒技术方面的人才资源。
而受让10%产权的外国投资者,应与受让33%的投资者在业务范围上具有互补性,不存在同业竞争;在产权关系上完全独立,且不是此次受让活动的一致行动人。
烟台国资局曾于2004年10月29日将张裕集团45%的国有产权转让给了裕华公司(其出资方为:46个张裕公司普通职工;由14名张裕集团和张裕A高管、12名中层骨干出资设立的烟台裕盛投资;中诚信托投资)。不难看出,改制如能成功,张裕集团股权将一分为三:张裕员工受让集团45%的股权,两家外国投资者持股43%,烟台市国资局持有剩余12%的国有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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