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电力对总裁被调查的事无澄清打算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 08:58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在闽东电力(资讯 行情 论坛)总裁翁小巧被曝“双规”之后,日前又有消息称,翁“双规”可能与公司多笔关联交易以及公司在宁德市区一处1亿元的房地产投资有关。在市场渴望听到公司声音的时候,公司董秘办却一再上演“空城计”,公司有关人士称,公司近期仍无对事件做进一步公告的打算。 公司仍无澄清打算
就在前日曝出翁小巧被“双规”之后,公司副总兼董秘杨建华的办公室电话就一直无人接听。而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陈胜昨日在接受采访时仍然表现出对有关报道的强烈不满,“报道对公司,对我个人影响都很大!”但当问及报道是否属实时,陈胜表示,作为证券事务代表,他无权对外发表任何观点,所有的信息披露都必须通过董秘;并明确表示,公司目前仍无对外发布澄清公告的打算。 “双规”不属法定披露情形? 闽东电力对总裁被调查的事三缄其口,是否违背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有证券法律专家对记者表示,公司不进行公告澄清本身是否违规首先关系到对“高管异动”的认定。该人士分析说,由于“双规”属于党纪处理的范畴,并不代表调查已进入司法程序;而法律尚未明确规定“双规”属于应披露的的情形之一,因此公司未作披露和澄清并不违法。 而资料显示,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对于新闻报道有两类强制披露的规定:上市公司未达到信息披露标准,但新闻报道、市场传闻已经或者可能对股价产生重大影响,深交所认为应予披露的,上市公司应当予以披露;并且,对于新闻报道、市场传闻内容不实,但已经或者可能对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上市公司应当予以澄清。其中并无必须进入司法程序的规定,由此,上述说法是否成立似乎又值得进一步考证。(乌豆)
|